专业名称:美容美发与造型(化妆)
专业编码: 0509-4
培养目标:
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有较高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,具有创造性思维,能够从事影视妆、舞台妆,生活妆操作,面部修饰化妆,制作发型、皮肤护理等相关工作专业人员。
专业能力:
1.能根据人物需要和色彩搭配画出不同的妆型。
2.能进行面部修饰化妆。
3.能进行生活妆、舞台妆、影视妆的操作。
4.能运用发型设计方案和各种工艺技术制作不同的发型。
5.能正确选择化妆品,对皮肤进行护理操作。
6.能按照规范的仪表、仪容和仪态进行接待服务。
职业资格:
美发师(4-10-03-02)、美容师(4-10-03-01)、形象设计师(4-08-08-20)
主要教学内容:
化妆品应用与妆面操作、护肤用品识别与应用、安全操作知识与维修、服务接待与咨询实训、皮肤护理、发式修剪与造型、毛发护理基础与美容仪器操作等。
就业前景与方向:
本专业毕业生可在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、新闻媒体、文化艺术、广告公司、模特公司等从事人物形象造型设计,在专业形象设计机构从事色彩诊断、形象指导,也可在化妆品、美容公司从事化妆等工作。学生根据本人业务能力、经营管理能力,可自主创业,开设自有品牌公司、工作室以及从事私人形象顾问工作。